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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Part IX —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 加拿大无人机考试内容之一:遥控飞机系统

Part IX — 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s 

第IX部分-遥控飞机系统

第二分部—遥控飞机的登记

注册

901.02除非按照本分部对遥控飞机进行了注册,否则任何人都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注册号码

901.03除非按照901.05节签发的注册号在遥控飞机上清晰可见,否则飞行员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远程驾驶飞机的注册所有人的资格

901.04(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有资格成为遥控飞机的注册拥有人:

(a)加拿大公民;

(b)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c)根据加拿大的地区,省或联邦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要么

(d)市,省或联邦实体。

(2)除非该人年满14岁,否则没有资格成为遥控飞机的注册拥有人。

 

注册要求

901.05(1)如果申请人有资格成为飞机的注册拥有人,则部长应在收到根据第(2)款提交的申请后,对遥控飞机进行注册。

(2)申请书应包括以下信息:

(a)如申请人是个人,

(i)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ii)申请人的出生日期,以及

(iii)关于申请人是加拿大公民还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说明;

(b)如申请人是注册成立的,

(i)实体的法定名称和地址,以及

(ii)提出申请的人的姓名和名称;

(c)如申请人是加拿大或某省的Ma下,

(i)政府机构的名称,及

(ii)提出申请的人的姓名和名称;

(d)说明该飞机是申请人购买还是建造的;

(e)申请人购买飞机的日期(如适用);

(f)飞机的制造商和型号(如适用);

(g)飞机的序列号(如适用);

(h)飞机的类别,例如固定翼飞机,旋翼飞机,混合动力飞机或轻于空中的飞机;

(i)飞机的最大起飞重量;和

(j)先前就该飞机签发的任何加拿大注册号。

(3)部长对远程驾驶飞机进行注册时,部长应向飞机的注册所有人签发注册证书,其中应包括

(a)注册号码;

(b)飞机的序列号(如适用);和

(c)如果制造商已根据第901.76节就飞机为要素的远程驾驶飞机系统的型号作出了声明,则必须进行第901.69(1)款所指的操作。

 

遥控飞机登记册

901.06对于已根据901.05条为其签发了注册证书的每架飞机,部长应建立并维护一份遥控飞机的注册簿,

(a)注册拥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b)第901.05(3)(a)段所指的注册号;和

(c)部长确定对遥控飞机进行登记所必需的其他有关飞机的细节。

 

901.07(1)每名遥控飞机的注册拥有人,应在意识到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后的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长:

 

(a)飞机被摧毁;

 

(b)飞机已永久退出使用;

 

(c)飞机失踪,搜寻飞机终止;

 

(d)飞机失踪了60天或更长时间; 要么

 

(e)注册拥有人已经转移了对飞机的合法监护和控制权。

 

(2)发生第(1)款所指的事件时,有关遥控飞机的登记证被取消。

 

(3)远程驾驶飞机的注册证书在下列情况下被取消

 

(a)飞机的注册拥有人死亡;

 

(b)该飞机的注册拥有人的实体已与另一实体清盘,解散或合并; 要么

 

(c)根据第901.04条,注册拥有人不再具有资格成为注册拥有人。

 

(4)就本分部而言,当拥有人完全负责操作和维护以飞机为组成部分的遥控飞机系统时,拥有人对该遥控飞机具有合法的监护和控制权。

 

更改姓名或地址

901.08遥控飞机的注册拥有人应将更改后的注册拥有人的姓名或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长。

 

获得注册证书

901.09除非操作期间驾驶员容易获得就远程驾驶飞机发出的注册证书,否则飞行员不得操作远程驾驶飞机系统。

 

第三部分-一般操作和飞行规则

视线

901.11(1)在遵守第(2)款的规定下,除非飞行员或目视观察员在飞行过程中始终使飞机处于目视范围内,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2)如果操作是根据根据第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进行的,则飞行员可以在没有飞行员或视觉观察员的情况下使飞机处于远程视线范围内的情况下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禁止—紧急安全区

901.12(1)对于紧急情况,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公共机构建立的安全范围内或范围内操作遥控飞机。

 

(2)第(1)款不适用于为挽救生命,进行警察行动,消防行动或为公众服务而进行的其他行动而进行的遥控飞机的行动授权

 

禁止—加拿大国内领空

901.13任何操作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均不得使飞机离开加拿大国内领空。

 

管制或限制空域

901.14(1)除第901.71(1)条另有规定外,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受控空域内操作遥控飞机。

 

(2)除非经该标准为此目的指定的人员授权,否则飞行员不得在《指定空域手册》中指定的F类特殊用途限制空域内操作遥控飞机。

 

(3)就第(2)款而言,当地面或空域中的活动对在该空域中操作的航空器无危险或经 飞往该领空的飞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利益。

 

意外进入管制或限制空域

901.15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确保在飞机不再处于飞行员的控制之下并且无意进入受控空域或F级特殊用途限制时,立即通知相应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飞行服务站或用户代理 指定空域手册中指定的空域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

 

飞行安全

901.16如果航空安全或任何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或可能受到威胁,则操作遥控飞机系统的飞行员应立即停止运行。

 

正确的方法

901.17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在任何时候都让位于功率驱动的重于空中的飞机,飞艇,滑翔机和气球。

 

避免碰撞

901.18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另一架飞机附近操作遥控飞机,以免发生碰撞危险

 

机组人员要求:

901.19(1)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担任遥控飞机系统的机组人员

 

(a)正在遭受或可能遭受疲劳;要么

 

(b)其他原因不适合履行其职责。

 

(2)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人均不得担任遥控飞机系统的机组人员

 

(a)饮用酒精饮料后12小时内;

 

(b)在酒精的影响下;要么

 

(c)在使用任何会危害其人员能力的药物时,以致航空安全或任何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或可能受到威胁。

 

视觉观察者

901.20(1)如果使用视觉观察者协助飞行员提供检测和避免功能,则除非在操作过程中飞行员与每个视觉观察者之间保持可靠及时的通信,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2)在操作过程中,只要视觉观察者发现空中交通冲突,对航空安全的危害或对地上人员的危害,视觉观察者应及时向飞行员传达信息。

 

(3)除非根据第901.40(1)款或根据第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进行操作,否则目视观察者不得一次对多于一架远程驾驶飞机执行目视观察员职责。

 

(4)目视观察员在操作移动的车辆,船只或飞机时,不得履行目视观察员的职责。

 

901.21在飞行期间,遥控飞机系统的每个机组人员均应遵守飞行员的指示。

 

活的生物

901.22飞行员不得操作运输或携带生物的遥控飞机。

 

程序

901.23(1)除非建立以下程序,否则任何飞行员都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a)正常的操作程序,包括飞行前,起飞,发射,进近,着陆和恢复程序;和

 

(b)紧急程序,包括有关

 

(i)控制站故障,

 

(ii)设备故障,

 

(iii)遥控飞机失灵,

 

(iv)失去命令和控制链接,

 

(v)飞走了,以及

 

(vi)航班终止。

 

(2)如果遥控飞机系统的制造商提供了有关第(1)(a)和(b)款所指主题的说明,则根据第(1)款建立的程序应反映这些说明。

 

(3)除非飞行人员在飞行前对第(1)款所指程序进行了审查并立即可供每位机组人员使用,否则飞行员不得进行遥控飞机的起飞或起飞。

 

(4)除非按照第(1)款所指的程序进行操作,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飞行前信息

901.24在开始飞行之前,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熟悉与预定飞行有关的可用信息。

 

最大海拔

901.25(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高于

(a)AGL 400英尺(122 m);要么

(b)如果飞机在距建筑物或构架的水平测量距离小于200英尺(61 m)的水平距离运行,则在任何建筑物或构架上方100英尺(30 m)。

 

(2)如果飞行员是根据第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进行的,则飞行员可以在高于第(1)款规定的高度的高度操作遥控飞机。

 

水平距离

901.26在不违反第901.69(1)(b)或(c)款的规定的前提下,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距他人水平距离和任何高度小于100英尺(30 m)的距离上操作遥控飞机,但从机组人员或参与操作的其他人员。

 

现场调查

901.27除非驾驶员在开始操作之前通过考虑以下因素进行现场调查,确定起飞,降落,着陆或恢复的地点适合于拟议的操作,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a)经营范围的界限;

 

(b)空域的类型和适用的法规要求;

 

(c)进出作业区所用的高度和路线;

 

(d)有人驾驶飞机的操作附近;

 

(e)机场,机场和直升机场的附近;

 

(f)障碍物的位置和高度,包括电线,桅杆,建筑物,手机塔和风力涡轮机;

 

(g)作业区域的主要天气和环境条件;和

 

(h)与未参与作业的人员的水平距离。

 

其他飞行前要求

901.28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在开始飞行之前,

 

(a)确保有足够的燃料或能量来安全地完成飞行;

 

(b)确保在担任船员之前已指示每个机组成员

 

(i)关于机组成员应履行的职责,以及

 

(ii)与遥控飞机系统的运行有关的任何应急设备的位置和使用;和

 

(c)确定飞机在不危害航空安全或任何人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飞行的飞行员的最大距离。

 

遥控飞机系统的可维护性

901.29任何飞行员不得进行遥控飞机的起飞或起飞,或允许进行遥控飞机的起飞或起飞,除非驾驶员确保

 

(a)该飞机是可维修的;

 

(b)已按照制造商的说明维护了遥控飞机系统;

 

(c)所有强制性措施均已按照制造商的指示完成;和

 

(d)本规章或制造商的说明所要求的所有设备均已安装且可维修。

 

遥控飞机系统操作手册的可用性

901.30除非制造商立即向其工作地点的机组人员提供了遥控飞机系统的操作手册,否则飞行员不得进行遥控飞机的起飞或发射。

 

制造商说明

901.31除非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操作,否则飞行员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遥控飞机系统的控制

901.32飞行员不得操作自主遥控飞机系统或无法立即控制飞机的任何其他遥控飞机系统。

 

起飞,执飞,降落,着陆和复飞

901.33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在起飞,降落,进近,着陆或恢复之前,

 

(a)确保不与其他飞机,人员或障碍物发生碰撞的可能性;和

 

(b)确保为起飞,降落,着陆或恢复而留出的场地(视情况而定)适合于预定的作业。

 

最低天气条件

901.34除非飞行时的天气状况允许,否则飞行员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a)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的操作;和

 

(b)该系统的飞行员和任何目视观察员,以在目视范围内进行整个飞行。

 

除冰

901.35(1)除非飞行器配备了除冰或除冰设备,否则在飞行过程中观察到结冰情况,报告有结冰情况或很可能会遇到结冰情况时,飞行员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旨在检测结冰。

 

(2)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附着有霜,冰或雪的遥控飞机系统。

 

编队飞行

901.36除通过飞机驾驶员之间关于预定飞行的预先安排外,任何飞行员均不得与其他飞机一起操作遥控飞机。

 

禁止—行驶中的车辆,船只和载人飞机的操作

901.37飞行员在驾驶移动的车辆,船只或载人飞机时,不得驾驶远程驾驶飞机。

 

第一人称视角设备的使用

901.38除非在飞行过程中始终由目视观察者对飞机上发生冲突的飞机或其他危险进行侦查并避免其功能,否则飞行员不得使用第一人称视角设备操作遥控飞机系统。设备。

 

夜间飞行要求

901.39(1)除非遥控飞行器配备的定位灯足以使驾驶员和任何视觉观察者都能看见飞机,无论是否装有夜视镜,否则飞行员不得在夜间操作遥控飞行器系统,然后这些灯打开。

 

(2)除非护目镜有能力或该人有其他手段来检测视野内的所有光线,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使用夜视护目镜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多架远程驾驶飞机

901.40(1)除非遥控飞行器系统设计成允许从一个控制站操作多架飞机,并且除非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操作,否则飞行员一次不得操作多于一架遥控飞机。

 

(2)就第(1)款而言,除非按照根据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否则飞行员一次不得操作五架以上的遥控飞机。

 

特殊航空活动和广告活动

901.41(1)除非按照第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否则飞行员不得在任何特殊的航空事件或广告的事件中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2)就第(1)款而言,广告活动是指向公众广告的户外活动,包括音乐会,节日,市场或体育赛事。

 

交接

901.42除非在起飞或发射遥控飞机之前,飞行员不得将自己的职责移交给另一名飞行员。

 

(a)飞行员之间已就移交作了预先安排;和

 

(b)已制定程序减轻飞机失控的风险。

 

有效载荷

901.43(1)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如果航空器正在运输的有效载荷达到

 

(a)包括易爆,腐蚀性,易燃或对生物有害的材料;

 

(b)包括设计用于战争的武器,弹药或其他设备;

 

(c)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或对人员造成伤害;要么

 

(d)通过管线固定在飞机上,除非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操作。

 

(2)如果按照第903.03条签发的特殊飞行操作证书RPAS进行操作,则飞行员在飞行第(1)款所指的有效载荷时,可以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飞行终止系统

901.44配备了飞行终止系统的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如果会危及或可能危及航空安全或任何人的安全,则不得启动该系统。

 

电报

901.45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装有ELT的遥控飞机。

 

应答器和自动压力高度报告设备

901.46(1)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如果飞机位于第601.03节所指的应答机领空内,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遥控飞机系统,除非该飞机配备了应答机和自动压力高度报告设备。

 

(2)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可授权飞行员在第601.03条所指的空域内操作未配备第(1)款规定的遥控飞机

 

(a)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就该空域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b)飞行员在航空器进入空域之前,要求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在该空域内操作该航空器;和

 

(c)航空安全不太可能受到影响。

 

在机场,机场或直升机场附近进行的操作

 

901.47(1)任何飞行员不得以可能干扰在既定交通方式下运行的飞机的方式,在《加拿大飞行补充协议》或《水上飞机场补充协议》所列的机场或其附近操作遥控飞机。

 

(2)在符合第901.73条的规定下,任何飞行员均不得以小于

 

(a)距机场中心三海里;和

 

(b)距直升机场中心一海里。

 

(3)除非按照特殊的飞行操作证书进行操作,否则任何飞行员不得在由国防部长授权的距飞机中心不到三海里的距离内操作遥控飞机—根据第903.03条发布的RPAS。

 

记录

901.48(1)远程驾驶飞机系统的所有人应保留以下记录:

 

(a)包含每次飞行所涉及的飞行员和其他机组人员的姓名以及就系统而言每次飞行或一系列飞行的时间的记录;和

 

(b)包含在系统上执行的任何强制性措施和任何其他维护措施,修改或维修的细节的记录,包括

 

(i)进行执飞的人的名字,

 

(ii)进行日期,

 

(iii)如果有修改,则为修改系统而安装的零件或设备的制造商,型号和说明,以及

 

(iv)如果适用,提供了完成工作的任何说明。

 

(2)遥控飞机系统的所有人应确保应要求向部长提供第(1)款所指的记录,并保留一段时期。

 

(a)就第(1)(a)款所指的记录而言,在创建之日起12个月后;和

 

(b)对于第(1)(b)款所指的记录,应在创建之日后24个月。

 

(3)遥控飞机系统的所有人将系统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人时,也应在转让时将其第(1)(b)款所指的所有记录交付给该人。

 

事故和事故征候-相关措施

901.49(1)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或事故,则操作遥控飞机系统的飞行员应立即停止操作,直到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已采取纠正措施以减轻影响。复发风险:

 

(a)任何需要医疗的人受伤;

 

(b)飞机与人之间的意外接触;

 

(c)对机体,控制站,有效载荷或指挥和控制链路造成的意想不到的损害,对航空器的性能或飞行特性产生不利影响;

 

(d)任何时候飞机没有处于水平边界或高度限制内;

 

(e)与另一架飞机的任何碰撞或碰撞的危险;

 

(f)任何时候飞机失控,飞过或失踪;和

 

(g)(a)至(f)项未提及的任何事件,已针对该事件提交了警察报告,或导致了《民用航空每日事件报告》。

 

(2)遥控飞机系统的飞行员应自记录创建之日起12个月内,保留根据第(1)款进行的任何分析的记录,并应要求提供给部长。

 

第四分部-基本业务

应用

901.53本分部适用于包括小型遥控飞机在内的遥控飞机系统的操作,并且该系统不打算进行第901.62(a)至(d)段所述的任何高级操作。

 

飞行员要求

901.54(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人都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

 

(a)至少年满14岁;和

 

(b)持有

 

(i)根据第901.55条签发的领航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基本操作;要么

 

(ii)根据第901.64条签发的飞行员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高级操作。

 

(2)如遥控飞机系统的操作是在14岁或以上的人的直接监督下进行的,则第(1)款不适用于14岁以下的人。在本分部或V分部下操作遥控飞机系统。

 

飞行员证书的颁发-小型遥控飞机(VLOS)-基本操作

901.55如果申请人向部长证明申请人已经向部长证明申请人,则部长应在收到申请后签发飞行员执照-小型遥控飞机(VLOS)的基本操作

 

(a)至少年满14岁;和

 

(b)已成功完成“遥控驾驶飞机系统-基本操作”考试,该考试基于题为“遥控驾驶飞机系统飞行员的知识要求”的标准,重量为250克(含25公斤),包括25千克(在视线范围内)部长发布的“视线”(VLOS),TP 15263,涵盖了标准921 –视线范围内的小型遥控驾驶飞机(VLOS)921.01节中列出的主题。

 

最近要求

901.56(1)除非持有人持有本领航员证件-小型遥控飞机(VLOS)的基本操作或领航员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的高级操作者,否则任何均不得操作本部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在航班起飞前的24个月内,

 

(a)根据第901.55条获得了驾驶员执照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基本操作,或者根据901.64条已获得了驾驶员执照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高级操作;要么

 

(b)成功完成

 

(i)第901.55(b)和901.64(b)段所指的任何一项检查,

 

(ii)第901.64(c)段所述的飞行复审,或

 

(iii)标准921(视线范围内的小型远程驾驶飞机)的921.04节中规定的任何定期培训活动。

 

(2)第(1)款所提述的人须保存第(1)(b)款所提述的所有活动,包括其完成的日期,自该日起至少24个月完成了。

最近获得证书和证明

901.57除非飞行员在系统运行期间可以方便地访问以下两项,否则任何飞行员都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

 

(a)飞行员证照-小型遥控飞机(VLOS)-根据第901.55条签发的基本操作,或者飞行员证照-小型遥控飞机(VLOS)-根据第901.64条签发的高级操作;和

 

(b)证明飞行员符合901.56节中规定的新近要求的文件。

 

考试规则

901.58任何人不得就根据下列条件进行的考试,

 

(a)从任何地方复制或删除考试文本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b)在考试期间给予任何人帮助或接受任何人的帮助; 要么

 

(c)代表任何其他人完成全部或任何部分考试。

 

重新参加考试或飞行复习

901.59根据本分部进行的考试或飞行复习未通过的人无资格在考试或复习后的24小时内重新参加考试或飞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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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高级操作

应用

901.62本分部适用于包括小型遥控飞机在内的拟操作的遥控飞机系统

 

(a)根据第901.69(1)(a)条和第901.71和901.72条;

 

(b)与另一人的距离小于100英尺(30 m)但不少于16.4英尺(5 m),但与机组人员或参与该作业的其他人的距离,是根据水平和在任何高度上测量的见第901.69(1)(b)条;

 

(c)按照第901.69(1)(c)段的规定,在水平和任何高度下与他人的距离小于16.4英尺(5 m);要么

 

(d)根据第901.73条,在距机场中心三海里或距直升机场中心一海里内。

 

飞行员要求

901.63(1)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人都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

 

(a)至少年满16岁;和

 

(b)持有根据第901.64条签发的高级驾驶证书,即小型遥控飞机(VLOS)。

 

(2)第(1)款不适用于以下人士:

 

(a)如果遥控飞机系统的操作年龄不超过16岁,是在16岁以上且可以在本部门下操作遥控飞机系统的人的直接监督下进行的,要么

 

(b)作为飞行审查的一部分,操作遥控飞机系统,以满足第901.64(c)段中的要求。

 

签发飞行员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高级操作

901.64部长应在收到申请后向部长证明申请人证明其为高级操作的小型驾驶执照证书(VLOS)

 

(a)至少年满16岁;

 

(b)已成功完成“远程驾驶飞机系统-高级操作”考试,该考试基于题为“远程驾驶飞机系统飞行员的知识要求”的标准,重量为250克(含25公斤),包括25千克(包括视力范围)部长出版的《视线》(TP15263),涵盖了标准921 –视线的小型远程驾驶飞机(VLOS)的921.02节中列出的主题;和

 

(c)在申请之日前的12个月内,已根据合格飞行人员的标准921-视线范围内的小型远程驾驶飞机(VLOS)的921.02节成功完成了飞行审核根据901.82节进行的审核。

 

新近度要求

901.65(1)除非持有证持有人在飞行前的24个月内拥有飞行员证件的持有人(小型遥控飞机(VLOS))的高级操作,否则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

 

(a)根据第901.64条的规定获得了驾驶员执照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高级操作;要么

 

(b)成功完成

 

(i)第901.55(b)和901.64(b)段所指的任何一项检查,

 

(ii)第901.64(c)段所述的飞行复审,或

 

(iii)标准921(视线范围内的小型远程驾驶飞机)的921.04节中规定的任何定期培训活动。

 

(2)第(1)款所提述的人须保存根据第(1)(b)款完成的所有活动,包括完成活动的日期,至少自该日起24个月后的记录。他们完成了。

 

获得证书和新近度证明

901.66除非在系统运行期间可以方便地访问以下两项,否则任何飞行员都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

 

(a)根据第901.64条签发的飞行员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高级操作;和

 

(b)证明飞行员符合901.65条规定的新近度要求的文件。

 

901.67任何人均不得就根据本分部进行的考试采取第901.58(a)至(c)段所述的作为。

 

SOR / 2019-11,第23

重新参加考试或飞行复习

901.68根据本分部进行的考试或飞行复习未通过的人无资格在考试或复习后的24小时内重新参加考试或飞行复习。

 

SOR / 2019-11,第23

制造商声明—允许的操作

901.69(1)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除非已针对该系统的型号作出第901.76条的声明,且没有根据本分部进行声明,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进行以下任何操作。针对飞机签发的注册详细说明了申报的运营:

 

(a)在管制空域内的行动;

 

(b)距另一人的距离小于100英尺(30 m)但不小于16.4英尺(5 m)的操作,但与水平地在任何高度测量的机组人员或参与该操作的其他人的距离除外;要么

 

(c)在距他人任何地方的水平距离小于16.4英尺(5 m)的范围内进行的操作。

 

(2)如果在2019年4月1日之前,部长确定了系统型号,则飞行员可以根据本分部操作遥控飞机系统以进行第(1)(a)和(b)款所述的操作满足部长于2014年11月19日发布的附录C-符合标准UA-623的小型无人机系统设计标准的要求。

 

遥控飞机系统的模型做出了声明,则任何飞行员不得使用该模型的系统进行任何此类操作,如果该系统具有以任何方式修改,除非

 

(a)飞行员能够向部长证明,尽管进行了修改,但该系统仍满足适用于第901.69(1)款所指操作的标准922 — RPAS安全保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发表声明;和

 

(b)如果适用,则根据用于修改系统的零件或设备的制造商的说明进行修改。

 

管制空域的行动

901.71(1)除非在进行拟议的操作并获得该提供者的授权之前,向操作区域内的空中交通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以下信息,否则任何飞行员均不得在本司控制的领空内操作遥控飞机:

 

(a)手术的日期,时间及持续时间;

 

(b)飞机的类别,注册号和物理特性;

 

(c)作业区域的垂直和水平边界;

 

(d)进入操作区域的飞行路线;

 

(e)作业区域靠近有人驾驶飞机的进场和离场以及有人驾驶飞机形成的交通方式;

 

(f)与适当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保持双向通讯的方式;

 

(g)该飞机的任何飞行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飞行员证号码;

 

(h)在失去指挥和控制联系的情况下应遵循的程序和飞行概况;

 

(i)在紧急情况下应遵循的程序;

 

(j)终止操作的过程和所需时间;和

 

(k)空中交通服务提供者要求提供空中交通管理所必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2)尽管有第901.25条的规定,但如果该地区的空中交通服务提供者已为此目的授权,则飞行员可以在该分部所控制的空域内以高于该条所指的高度的高度操作遥控飞机操作。

 

遵守空中交通管制指令

901.72在该司控制下的领空内飞行的遥控飞机的飞行员,应遵守针对飞行员的所有空中交通管制指令。

 

在机场或直升机场附近或附近的运营—既定程序

901.73如果飞机在距机场中心三海里或距直升机场中心一海里内,则除非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操作,否则飞行员不得操作本分部下的遥控飞机系统:关于适用于该机场或直升机场的遥控飞机系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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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5000

921.01飞行员证书–小型遥控飞机(VLOS)–基本操作

(1)就加拿大航空法规(CAR)的901.55(b)而言,候选人必须根据“远程飞行员的知识要求”,在“远程飞行员飞机系统-基本操作”考试中获得至少65%的成绩。 飞行员飞机系统,重量250克(含25千克),包括25千克,在视觉视线(VLOS),TP 15263内运行,涵盖以下主题:

(i)《航空法》和《CARs》的适用规定;

(ii)空中交通规则和程序;

(iii)RAPs中的机场,发电厂,动力和系统;

(iv)人为因素,包括决策;

(v)气象学;

(vi)空中航行;

(vii)飞行作业;

(viii)飞行理论;

(ix)无线电话; 和

(x)遥控飞行器系统根据《CARs规则》第IX部进行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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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

101.01(1)在本条例中,

 

ACAS或机载防撞系统–指基于应答器信号的飞机系统,该飞机系统独立于地面设备运行,旨在向飞行机组提供听觉和视觉警报,告知与配备应答器的接近飞机相撞的危险; (ACASousystème防撞禁忌)

 

法案是指《航空法案》; (Loi)

 

先进的超轻型飞机-指其机型设计符合《先进的超轻型飞机设计标准》手册中指定的标准的飞机; (avionultra-légerde typeévolué)

 

高空作业是指除航空运输服务或飞行训练服务以外的商业航空服务; (旅行aérien)

 

高空作业区:是指在高空作业区计划中划定的,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的区域,该区域在城市或城镇的建筑区域上,或在人员可以聚集的区域之上或附近; (区域de travailaérien)

 

高空作业区计划-意味着拟议的高空作业的风险管理计划; (特拉瓦伊地区计划)

 

特技飞行是指一种飞行器,其中飞机的姿态改变会导致倾斜角大于60度,异常姿态或异常加速度,而这并非正常飞行所致; (acrobatieaérienne)

 

机场交通:是指在飞机运动区域内以及在该机场或附近运行的所有飞机的所有交通; (d'aérodrome)

 

飞机是指由动力驱动的重于空中的飞机,其飞行过程中的升力是由飞行过程中保持固定的表面上的空气动力反作用引起的; (航空)

 

AGL表示高于地面; (AGL)

 

航空运营人:是指持有航空运营人证书的人; (利用艾里恩)

 

航空运营人证书:是指根据第七部分签发的,授权该证书的持有人经营商业航空服务的证书; (d'exploitationaérienne证书)

 

空中航线:指在指定范围内或沿指定航迹确定的空域

 

(a)在管制空域的情况下,在《指定空域手册》中,或

 

(b)在领空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在航空图表上; (路线aérienne)

 

飞行表演是指在由一架或多架飞机邀请的人员集合之前进行的航空表演或演示; (眼镜aérien)

 

空中飞行时间:就保持技术记录而言,是指从飞机离开地面到下一次着陆点与地面接触为止的时间; (丹斯·莱斯·艾尔·普莱斯)

 

空中交通咨询服务-指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或飞行服务站提供的航空安全信息,包括有关飞机场和无线电导航辅助设备的航空天气信息和适用性报告,但不包括提供IFR空中交通管制信息; (爱沙尼亚流通咨询公司)

 

空中交通管制许可:是指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签发的授权书,授权飞机按照该单位规定的条件在受控空域内飞行; (爱沙尼亚流通量控制权)

 

空中交通管制指令:是指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布的用于空中交通管制目的的指令; (爱沙尼亚流通法令)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为在两点之间运输飞机中的人员,个人物品,行李,货物或货物而运营的商业航空服务; (运输服务)

 

飞机飞行手册:是指由部长在第五部分中可能规定的手册,其中载有关于飞机的信息; (曼努埃尔·德·沃尔·德·阿罗内夫)

 

机场是指根据第三部分第2子部分签发的机场证对其有效的机场; (机场)

 

飞艇是指动力驱动的,比空中轻的飞机; (可漂)

 

气道:系指在《指定空域手册》规定的边界内或沿航迹确定的受控空域; (voieaérienne)

 

适航指令指由部长或负责航空产品型号设计的民航当局发布的指令,要求进行维护或操作,以确保航空产品符合其型号设计并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纳维比利亚托运)

 

适航限制-指适用于航空产品的限制,其形式为寿命限制或作为型式合格证的条件必须执行的维护任务; (limite denavigabilité)

 

就航空产品而言,适航性是指处于适合安全且可以飞行的状态并符合其型式设计的状态; (enétatdenavigabilité)

 

警报高度:根据飞机及其故障操作自动着陆系统的飞行特性,指的是飞机跑道上方的高度,超过该高度时,将停止使用CAT III精确进近,并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启动复飞程序:地面设备或飞机自动着陆系统的冗余部件之一; (豪特·德·阿勒特)

 

全引擎工作起飞距离:是指从起飞滚轴开始到飞机达到飞机的合格审定基础上指定的跑道高度以上的高度为止的距离; (décollageavec tous les moteursopérants的距离)

 

全引擎运行的起飞滑行:是指从起飞滚轴开始到起飞点与飞机达到证明基准中指定的跑道高度以上的高度之间的中间点的距离飞机的; (补充资料)

 

候补机场:是指在不宜降落在目的地的预定机场时,可能进行飞行的机场; (代理机构)

 

高度计设置区域:是指在《指定空域手册》中指定并划定的低空域; (algétrique)

 

器具是指以下任何仪器,机械装置,设备或附件

 

(a)在操作或控制飞行中的飞机时使用或打算使用,

 

(b)安装在飞机上或将要安装在飞机上,或打算安装在飞机上,并

 

(c)不属于该飞机的机身,引擎或螺旋桨的一部分; (附属)

 

适当的频率

 

(a)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或飞行服务站规定的供飞机的机长使用的射频,

 

(b)在已指定了强制频率的机场或其附近使用的强制频率,或

 

(c)在(a)或(b)段中未作任何描述的任何情况下,为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或加拿大飞行补给中的机场或领空规定的频率; (频率适当)

 

停机坪是指除机动区域外的机场的一部分,旨在用于旅客和货物的装卸,飞机的加油,维修,保养和停车以及飞机,车辆和人员的移动为这些目的所必需的服务; (交通状况)

 

APU或辅助动力装置指任何提供旋转轴动力或压缩空气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动力装置,其目的不是直接驱动飞机; (APUougroupe auxiliaire de bord)

 

APV:是指采用垂直指导的进近程序; (APV)

 

可用的ASDA或加速停止距离-相对于跑道,是指可用的起飞跑道的长度加上设有跑道的跑道的长度; (可使用ASDAoudistanceaccélération-arrêt)

 

ASL指海平面以上; (ASL)

 

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或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a)设立了一个区域控制中心,向IFR飞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b)建立一个终端控制单元,以在IFR飞机在终端控制区内运行时向IFR飞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或

 

(c)设立用以在机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空中交通管制塔台; (法国空中交通管制站)

 

空中交通服务或空中交通服务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咨询服务和飞行信息服务; (ATSouservices de lacircleaérienne)

 

空中交通服务运行证书是指根据第八部分签发的,授权其持有人运行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或飞行服务站的证书; (ATS证明)

 

AWOS或自动天气观测系统是指一组气象传感器,以及相关的系统,旨在以电子方式收集和发布气象数据; (AWOSousystèmeautomatiséd’observationsmétéorologiques)

 

AX类是指国际气球联合会(FAI)建立的按尺寸对气球进行分类的方法; (AX类)

 

气球是指非动力的轻于空中的飞机; (气球)

 

气球操作员是指持有特殊飞行操作证书的人,即根据第603.18条颁发的气球; (气球爆炸)

 

基本超轻型飞机:是指设计和制造的具有不超过两个座位的飞机

 

(a)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544千克,并且

 

(b)在最大起飞重量下,着陆状态下的失速速度(Vso)为指示的空速39节(45 mph)或以下; (avionultra-légerde base)

 

Canada Air Pilot是指由NAV CANADA发布的航空信息出版物,其中包含有关仪器程序的信息; (加拿大航空飞行员)

 

加拿大飞行补编”是指在交通部长和国防部长的授权下出版的航空情报出版物,旨在补充航路图和加拿大航空飞行员; (加拿大Vol.Supplément)

 

加拿大人

 

(a)对于根据《加拿大运输法》要求获得经营国内服务许可证的商业航空服务,其含义与《加拿大运输法》第55(1)条相同,并且

 

(b)就任何其他商业航空服务的运营而言,指

 

(i)《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第2(1)小节所定义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ii)加拿大政府或该政府的代理人或管理人,或

 

(iii)根据加拿大或某省法律注册成立或成立的公司或实体,实际上由加拿大人控制,其中至少75%的投票权由加拿大人拥有和控制; (加拿大人)

 

加拿大国内空域是指在《指定空域手册》中指定并如此划定的空域; (espaceaérienintérieurcanadien)

 

加拿大技术标准令(CAN-TSO)设计批准是指由部长发布的文件,用于记录对设备或文件中通过型号,零件号或其他标识标识的零件的型式设计的批准该器具或零件唯一,并且包括根据《航空条例》第214条于1996年10月10日之前签发的航空器设备的型式认可和根据第511.11或511.21条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签发的航空器设备的型式证书; (加拿大概念设计技术认可(CAN-TSO))

 

CAN-TSO或加拿大技术标准命令表示设备或零件的适航标准

 

(a)由部长发表,或

 

(b)由与加拿大有适航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外国出版,并由部长通过并在第537章“适航手册的设备和零件”中指定; (CAN-TSOouspécifications技术canadiennes)

 

就机场而言,CAT II最小值是指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为该机场的跑道进行CAT II精密进近所规定的最小值; (最低CAT II)

 

就机场而言,CAT III最小值是指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为该机场的跑道以CAT III精确进场规定的最小值; (最低要求CAT III)

执照类别

 

a)当用于飞行机组执照时,将飞机分类为飞机,气球,滑翔机,旋翼飞机,直升机或超轻型飞机,以及

 

(b)当用于航空器的证明时,根据预期的用途或操作限制,例如正常,实用,特技,通勤和运输而对航空器进行分组; (catégorie)

 

儿童约束系统:系指除安全带以外的任何用于约束人,使其就座或安置并符合第551章“飞机设备和适航手册的安装”中规定的适航标准的设备; (儿童合奏)

 

就飞机的分类而言,类别是指具有与单引擎飞机,多引擎飞机,中线推力飞机,陆上飞机或海上飞机相似的运行特性的飞机; (课)

 

共同授权调度是指机长和飞行调度员对于在机长接受之前有关运营飞行计划的所有决定以及飞行监视负有共同责任; (核心法规)

 

商业航空服务标准-指在部长授权下发布的,适用于航空运营人经营的商业航空服务的标准; (Normes de serviceaériencommercial)

 

就飞机而言,商业部分是指部分

 

(a)没有特别设计或生产以用作航空产品的产品,

 

(b)是根据规格或目录说明制成的,并根据制造商的识别方案进行标记,并且

 

(c)其故障不会对飞机的持续安全飞行以及飞机的起降产生不利影响; (商业广告)

 

公司运营手册-指航空运营人根据第七部分制定的手册; (公司合作伙伴Manuel d’exploitation)

 

缔约国是指加入公约的国家; (埃塔特承包商)

 

管制区:指加拿大国内领空内的管制领空,被指定为北极管制区,北部管制区

 

受控空域:是指《指定空域手册》中规定的固定尺寸的空域,并在其中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espaceaériencontrôlé)

 

《公约》是指1944年12月7日在加拿大代表加拿大在芝加哥签署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惯例)

 

机组人员是指在飞行时间内被分配到飞机上值班或在飞行时间内被分配到与遥控飞机系统的操作有关的值班人员; (会员资格)

 

关键发动机是指发动机的故障将对飞机的性能或操纵质量产生最不利的影响; (Mottele Le加不利)

 

CVFR或受控VFR飞行是指在B类空域内按照目视飞行规则并按照空中交通管制许可进行的飞行; (CVFR或VFR控制)

 

CVR或座舱语音记录器是指一种系统,该系统使用麦克风和其他模拟和数字设备的组合来记录和保留座舱的听觉环境,以及与飞行机组成员之间的通信; (CVR ou enregistreur de la parole dans le poste de pilotage)

 

危险区域:指《指定空域手册》中规定的固定尺寸的空域,在该范围内,可能在手册中规定的时间发生对飞机飞行产生危险的活动; (危险区域)

 

危险货物:是指1992年《危险货物运输法》第2节所定义的危险货物; (危险机械师)

 

白天或白天:是指早晨民间暮光开始到傍晚民间暮光结束之间的时间; (周)

 

决策高度:是指如果未确定继续着陆所需的必要目视参照物,则在精确进近过程中将启动错过进近程序的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或受限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中指定的高度; (高清晰度电影)

 

《指定空域手册》指该手册,其中包含有关空域指定的信息,并在部长的授权下出版; (Manuel des espacesaériensdésignés)

 

基本工作:指在飞机设备和维护标准中列为基本工作的那些任务; (旅行专家)

 

ELT表示紧急定位发射器; (ELT)

 

就航空器而言,空载重量是指作为航空器一部分或在航空器上携带的以下各部分或内容物的总重量,即

 

(a)机身,包括直升机或旋翼飞机的旋翼,

 

(b)发电厂,

 

(c)固定镇流器,

 

(d)不可用的燃料,

 

(e)正常工作液体的最大量,包括机油,发电厂冷却液,液压油,除冰液和防冰液,但不包括饮用水,盥洗室预充液或打算注入发动机的液体,和

 

(f)所有已安装的设备; (质量)

 

ESCAT计划或《空中交通紧急安全控制计划》是指在防空紧急情况下,Her下将根据北美航空防空司令部(NORAD)协议在加拿大实施的措施; (计划ESCAT或计划流通性应急措施)

 

EUBA或紧急水下呼吸器-指一个独立的补充空气供应,该空气供应设计用于在撤离倾覆后或下沉后直升飞机的直升机期间延长乘客或机组人员的呼吸能力; (EUBA ou dispositif呼吸器潜水器)

 

延长水上作业

 

(a)(对于直升机以外的飞机)在距最近的海岸线水平距离超过50海里的水域上飞行,并且

 

(b)就直升飞机而言,是指在距最近的海岸线50海里以上或距最近的海上直升机场结构50海里以上的水平距离上的水域飞行; (survolprolongéd'un plan d'eau)

 

FAF是指最终方法的修复; (FAF)

 

FDR或飞行数据记录器是指一种数字设备,它使用数据提供者的组合来收集和记录反映飞机状态和性能的参数; (FDR ou enregistreur dedonnéesde vol)

 

《联邦航空条例》是指美国政府不时修订的《联邦航空条例》; (联邦航空条例)

 

就某人而言,适任职务是指其作为飞机的飞行机组人员的能力不会因疲劳,饮酒或吸毒或任何精神或身体状况而受到损害; (apte au travail)

空乘人员是指除飞行机组人员以外的其他机组人员,其职责是为乘搭客运飞机的乘客的利益而执行职责; (特工座)

 

飞行管理当局V指根据第五部分第7款签发的适航证书,适航特别证书,飞行许可证或对证明飞机适合飞行的外国文件的确认,或符合第31条要求的外国适航证书公约; (autoritéde vol)

 

飞行机组人员:是指在飞行期间被指派担任飞机驾驶员或飞行工程师的机组人员; (导管的成员)

 

值班飞行机组人员是指由航空经营人指定的一位飞行机组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或更短时间内报告飞行职责; (disponibilité的非营利组织)

 

待命的飞行机组人员-指由航空运营人或私人运营人指定留在指定位置的飞行机组人员,以便在通知一小时或更短时间内可以报告飞行职责; (参加会议的成员)

 

飞行值勤期:指以下事件中最早发生的时间,直到引擎关闭或转子在飞行结束时停止时为止的时间:

 

(a)飞行机组成员在报告航班之前执行私人运营人或航空运营人分配的或部长所委托的任何职责,

 

(b)会员报告一次航班;如果在飞行值勤期间进行了一次以上的航班,则报告第一次航班,

 

(c)会员报告定位,以及

 

(d)该成员作为空勤人员报告待命; (服务条款)

 

飞行值勤时间[已废除,SOR / 2018-269,s。 1]

 

飞行跟随是指监视飞行的进度,提供机长可能要求的任何运行信息,以及在飞行逾期或失踪时通知飞行训练部门以及搜救部门; (suivi de vol)

 

飞行信息服务

 

(a)沿拟议的飞行路线散发用于出发,目的地和备用机场的航空天气信息和航空信息,

 

(b)向飞行中的飞机传播航空天气信息和航空信息,

 

(c)接受,处理和激活飞行计划和飞行路线,以及对飞行计划和飞行路线的修改和取消,

 

(d)与国内或外国政府或机构或外国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交换飞行计划信息,以及

 

(e)传播有关已知地面和空中交通的信息; (服务信息量)

 

飞行检查:是指出于以下目的而操作飞机

 

(a)校准空中航行辅助工具,

 

(b)监视或评估空中航行辅助工具的性能,或

 

(c)障碍评估; (检查中)

 

飞行行程是指根据第六部分第二部分第三节以飞行行程的形式提交的信息; (itinérairede vol)

 

飞行计划:是指根据第六部分第2子节III的规定以飞行计划的形式提交的信息; (计划)

 

飞行救援设施—铺位,指的是满足汽车工程学会(SAE)出版的《航空航天推荐惯例ARP4101 / 3,乘员休息设施》要求并按照《航空航天》第3.2.9节的要求进行配置的铺位SAE出版的《 ARP4101推荐实践》,《飞行甲板布局和设施》; (poste de repos —沙发)

 

飞行救援设施—座椅是指一个完全可躺的座椅,该座椅与乘客和驾驶舱隔开并与之隔开,该座椅配有呼叫装置,旨在约束就寝者和便携式氧气设备的约束系统,并且不是分散驾驶室产生的噪音; (poste de repos —siège)

 

飞行服务站:是指为提供航空器安全飞行而提供空中交通咨询服务,飞行信息服务和紧急援助服务的地面站; (第d站信息)

 

飞行模拟训练设备:是指一种设备,包括合成飞行训练设备,可以复制或模拟飞机或飞机部件,以进行训练和测试; (分布式模拟)

 

飞行时间:是指从飞机首次以自己的力量起降而起飞直到飞行结束为止的时间。 (temps de vol)

 

飞行训练:是指按照适用于所使用飞机的飞行教练指南和飞行训练手册进行的地面教学和空中训练的培训计划; (entraînementen vol)

 

飞行训练服务:是指为进行飞行训练而运营的商业航空服务; (服务交流)

 

飞行训练股

 

(a)就飞机或直升机而言,是飞行训练单元操作员证书的持有人,或

 

(b)就滑翔机,气球,旋翼飞机或超轻型飞机而言,进行飞行训练的俱乐部,学校或其他组织; (联合部队指挥所)

 

飞行训练单元操作员证书-指根据第四部分第6子节颁发的证书,该证书授权该证书的持有人经营飞行训练服务; (d'exploitation d'unitéde Formation au pilotage证书)

 

飞行能见度:是指飞行中飞机驾驶舱前方的能见度; (上卷)

 

飞行监视-指保持有关飞行进度的最新信息并监视可能影响飞行的所有因素和条件; (监视)

 

滑翔机是指一种非动力型重于航空器的飞机,其飞行过程中的升力是由飞行过程中保持固定的表面上的空气动力反作用引起的; (平面)

 

地面站:是指地面上配备有能够与飞机进行双向语音通信的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的位置; (au sol站)

 

就机场而言,地面可见度是指由机场报告的天气观测结果中所包含的该机场的可见度

 

(a)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b)飞行服务站,

 

(c)社区机场广播电台,

 

(d)交通部,国防部或大气环境服务部用于进行航空天气观测的AWOS,或

 

(e)以地面为基础并由航空运营人运营的无线电台; (visibilitéau sol)

 

旋翼飞机是指比飞机重的飞机,它是通过在一个或多个非动力驱动的基本垂直轴上的气动反作用力在飞行中产生升力的; (自动)

 

悬挂式滑翔机是指设计用来承载不超过两个人并且滑行重量小于或等于45千克(99.2磅)的滑翔机; (自由)

 

航向:是指飞机纵轴指向的方向,通常以相对于北方的真,磁或格度表示; (帽)

 

重于航空器:是指由空气动力产生的升力在大气中支撑的飞机; (aérodyne)

 

直升机是指动力驱动的重于航空器的飞机,其飞行升力是由一个或多个动力驱动的旋翼在大致垂直的轴上产生的空气动力反应产生的; (hélicoptère)

 

直升机A类外部负载-指无法自由移动,不能被抛弃并且不会在起落架下方延伸的外部负载; (收取A级附加费)

 

B类直升机的外部负载-指可以抛弃且不与陆地,水或任何其他表面接触的外部负载; (收取B级附加费)

 

直升机C类外部负载-指可以抛弃并保持与陆地,水或任何其他表面接触的外部负载; (负责外部罚款)

 

直升机D类外部负载-指由外部人员携带的外部负载或A,B或C类外部负载以外的任何外部负载; (D级倾倒性罪名负责人)

 

直升机场:指根据第三部分第5款签发的针对其的直升机场证有效的机场; (直升机场)

 

高空领空:指在加拿大国内领空内等于或大于18,000英尺ASL的空领; (espaceaériensupérieur)

 

公海是指不在任何州的领海内的任何水域或其冻结的表面; (高级专家)

 

本垒是指飞行机组人员通常为了报告飞行执勤期或位置而通勤的位置; (以d为基础)

 

HUD表示抬头显示; (平视显示器)

 

IFR表示仪表飞行规则; (IFR)

 

IFR空中交通管制消息-指包含与进行IFR飞行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许可或指令,位置报告或程序的消息; (IFR ducontrôlede laerationaérienne消息

 

IFR飞机-指在IFR飞行中运行的飞机; (aéronefIFR)

 

IFR飞行:是指按照仪表飞行规则进行的飞行; (vol IFR)

 

IMC或仪器气象条件-指小于可视化气象条件的第VI部分第2子分部VI分区规定的最小值的气象条件,以能见度和与云的距离表示; (IMCouconditionsmétéorologiquesde vol aux仪器)

 

婴儿是指两岁以下的人; (婴儿装)

 

仪表进近:是指IFR飞机从进场阶段到可能完成着陆或可能错过进场程序的位置和高度的有序定位; (接近辅助乐器)

 

仪表进场程序-指就飞机进出跑道或机场而言,是指由飞机的机长根据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指定的信息确定的仪表进场程序以仪器方式进入该跑道或机场,或者,如果在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中未指定此类信息,则为受限制的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中指定的信息,该信息适用于根据第IV篇第6款,第VI篇第4款或VII; (procédured'approche辅助乐器)

 

仪器时间

 

(a)仪器接地时间,

 

(b)仪器的实际飞行时间,或

 

(c)模拟仪表的飞行时间; (临时辅助乐器)

 

受邀人员集会-指以任何方式被邀请参加特殊航空活动的任何人数。该术语不包括竞赛法官,特殊飞行操作证件的持有人,证件持有人的职员和参与者支持团队的成员; (人格邀请大会)

 

陆上飞机:是指不能在水上正常运行的飞机; (aéronefterrestre)

 

着陆方式

 

(a)就飞艇以外的飞机而言,与支承表面接触的行为,包括紧接与该表面接触之前和之后的行为,以及

 

(b)就飞艇而言,使飞艇受到约束的行为,包括紧接在使飞艇受到约束之前和之后的行为; (杂音)

 

大型飞机:是指MCTOW超过5700千克(12566磅)的飞机; (总价)

 

发射重量指悬挂式滑翔机或超轻型飞机准备飞行时的总重量,包括任何设备,仪器,燃料或油,但不包括

 

(a)乘员的体重,

 

(b)任何浮动设备的重量最大为34千克(74.93磅),或

 

(c)任何防弹降落伞装置的重量; (poids audépart)

LDA或可用的着陆距离-指机场运营人宣布可用的跑道的长度,该长度适用于正在着陆的飞机的地面运行; (可使用LDAoudistance d'atterrissage)

 

限寿零件:是指作为型式合格证的条件,不得超过规定的使用时间或工作周期数的零件; (pièceàvielimitée)

 

轻度湍流:是指暂时引起高度或姿态发生轻微,不稳定变化的湍流,或导致高度,姿态发生轻微,快速且有规律的颠簸而没有明显变化的湍流; (湍流légère)

 

轻于空中的飞机:是指由其浮力支撑在大气中的飞机; (航空器)

 

有限补充类型证书[已废除,SOR / 2009-280,S。 1]

 

低空空域:指加拿大国内空域内18,000英尺ASL以下的空域; (espaceaérieninférieur)

 

低能见度程序:是指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为一个机场规定的程序,该程序在跑道视线范围小于1200英尺时限制飞机和飞机在机场运动区域内的运行; (证明可行的程序)

 

维护是指对航空产品进行大修,维修,必要的检查或修改,或者从航空产品中拆卸组件或将其安装在航空产品上,但不包括

 

(a)基础工作,

 

(b)维修,或

 

(c)制造商在发布以下任何一种文件之前在飞机上进行的工作:

 

(i)适航证书,

 

(ii)特别适航证书,或

 

(iii)出口适航证; (保养)

维护版本:是指对航空产品进行维护之后取得的认证,表明维护是根据本规章的适用规定和适航标准进行的; (认证后的维护)

 

维护时间表:是指根据第605.86节的规定执行本规例所要求的检查和其他维护的时间表; (维护保养日历)

 

重大修改是指对已签发型号证书的航空产品的型号设计进行更改,但对重量和重心极限,结构强度,性能,发电厂的运行影响可忽略不计,飞行特性或影响其适航性或环境特性的其他质量; (不可抗力)

 

重大修理:是指对已签发型式证书的航空产品进行的修理,导致航空产品偏离型式证书所定义的型式设计,其中与型式设计的偏离具有微不足道的影响重量和重心限制,结构强度,性能,电厂运行,飞行特性或其他影响航空产品适航性或环境特性的质量; (不可抗力)

 

强制频率:指在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或加拿大飞行补编中指定的VHF频率,用于在MF区域内操作的配备无线电的飞机; (频率义务)

 

操纵区域:是指除停机坪以外的机场的一部分,该部分旨在用于飞机的起降和与起降有关的飞机的移动; (爱尔·德·玛诺维尔)

 

《全天候运行手册(第二和第三类)》是指该手册,其中包含有关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飞机运行的信息,并由部长授权出版; (Manuel d’exploitation临时温度(类别II和类别III))

 

制造-指航空产品的制造,组装和制造(不包括作为修理的一部分的制造),并且对于新制造的飞机,包括在颁发第一份证书之前在飞机上进行的任何工作制造商的适航性或出口适航证书; (施工)

 

制造商是指持有航空产品型式证书的人,或者在部长未签发类型证书的情况下,是航空产品的制造商; (建设者)

 

制造商证书:是指根据第五部分第61小节颁发的证书; (建筑师证书)

 

最大允许起飞重量:是指由飞机登记国批准或飞机型号合格证规定的飞机的最大起飞重量; (质量允许的最大值)

 

MCTOW或最大合格起飞重量–指飞机型号合格证中确定的重量; (MMHDoumasse最大同系物audécollage)

 

医疗后送飞行:是指为便利医疗救助而进行的飞行,并运送以下一个或多个以下人员或物品:

 

(a)医务人员,

 

(b)患病或受伤的人,

 

(c)人体血液制品或器官,

 

(d)医疗用品; (vol d’évacuationmédicale)

最低设备清单或最低设备清单-指由部长根据第605.07(3)小节批准的文件,该文件授权运营人使用飞机设备在其中规定的条件下无法运行的飞机进行操作,并可以指明必须运行的某些设备; (最低MELouliste d'équipement)

 

MF区域是指特定尺寸的区域,包括不受控制的机场附近的表面积和空域,以及

 

(a)已被分配强制频率,

 

(b)适用于第六部分第2子部分第V部规定的报告程序,并且

 

(c)在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或加拿大航班补遗中被确定为MF地区; (MF区)

 

最小下降高度-指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或受限加拿大航空飞行员为非精确进近所指定的高度ASL,在此高度以下,只有在建立了继续进近地面所需的必要目视参考之前,不得进行下降; (最低海拔高度)

 

最低航路高度[已废除,SOR / 2006-77,s。 1]

 

最短休息时间:是指飞行机组成员不履行所有职责,不被航空运营人或私人运营人打扰,并有机会在适当的住宿环境中连续不少于八个小时的睡眠的时间往返于该住宿和个人卫生和进餐的时间; (最低要求)

 

部长指运输部长; (部委)

 

复飞程序:是指在执行仪表进近后由于任何原因未着陆的情况下应遵循的程序; (procédured'approche中断)

 

主最低设备清单或最低主设备清单-指部长根据第605.07(1)小节建立的文件,其中列出了允许在特定条件下特定类型的飞机无法使用的飞机设备; (最低要求MMELouliste负责人)

 

MOCA或最小障碍物清除高度-指在IFR图表上在气道,固定RNAV航线或空中航线上的固定点之间满足IFR障碍物清除要求的高度ASL; (MOCAoualtitude最小特许经营权障碍

 

模型飞机[已废除,SOR / 2019-11,s。 1]

 

火箭模型指的是

 

(a)装有模型火箭发动机,其总脉冲不会超过160 N.s,

 

(b)包括电动机在内的毛重不超过1500克(3.3磅),并且

 

(c)装有降落伞或其他能阻止其下降的装置; (modèleréduitdefusée)

 

模式S应答器是指CAN-TSO-C112中所指的机载模式S空中交通管制(ATC)应答器; (应答器模式S)

 

运动区域:是指用于飞机表面运动的机场的一部分,包括操纵区域和围裙; (运动)

 

夜晚:是指傍晚市民暮光之城开始到凌晨市民暮光之城开始之间的时间; (nuit)

 

无人驾驶飞机[已废除,SOR / 2003-271,S。 1]

 

非精确进近是指飞机使用方位角信息的仪表进近; (非精密方法)

 

北部国内空域:指《指定空域手册》中如此指定和划定的空域; (北欧国际空间)

 

NOTAM:是指向航空员发出有关任何航空设施,服务或程序的建立,状况或变更的通知,或影响航空安全的任何危害的通知,其知识对于从事飞行操作的人员至关重要; (NOTAM)

 

障碍物限制面:是指确定物体可以投射到机场领空的极限的表面,以便可以安全地进行打算用于机场的飞机操作,该操作包括过渡面,起飞面,进场表面和外表面; (表面限制d’障碍物)

 

离岸作业航班:是指进出离岸地点的航班,即

 

(a)支持近海石油,天然气或矿产开采的航班,

 

(b)海上转机飞行,或

 

(c)搜救飞行; (vol d’exploitationExtracôtière)

 

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起飞距离-指从起飞滚轴开始到飞机到达跑道高程以上35英尺的点之间的距离,此时关键发动机的故障在V1处识别; (不合作者的距离)

 

单机不起作用的起飞滑行是指从起飞滚轴的起点到飞机起飞点与飞机到达跑道高程以上35英尺的点之间的中点的距离。关键引擎在V1处被识别; (不合法的补充措施)

 

就航空器而言,经营人是指拥有该航空器的所有人,承租人或其他人; (实用程序)

 

运营人he就机场或直升机场而言,是指对机场或直升机场有效的适当加拿大航空文件的持有人,或机场或直升机场的负责人,无论是作为持有人的雇员,代理人还是代表加拿大航空文件; (剥落剂)

旋翼飞行器是指比飞行中的飞机重的飞机,主要由空中的空中反作用力来支持,该飞机会产生拍打运动; (ornithoptère)

 

大修是指一种恢复过程,包括航空产品的拆卸,检查,修理或更换,重新组装,调整,整修和测试,并确保航空产品完全符合适用指令中规定的服务公差。持续适航; (不可抗力)

 

就航空器或遥控飞机系统而言,拥有人是指对航空器或系统具有合法监护和控制权的人; (专有制)

 

零件设计批准是指由部长发布的文件,用于记录对替换零件的设计的批准,该文件由零件号或通过零件独有的其他标识方式标识,供在按类型标识的航空产品上使用或模型(意念之称)

 

旅客:系指乘飞机载运的除机组人员以外的人员; (行人)

 

永久居民:是指《移民法》第2(1)条所定义的永久居民; (永久居民)

 

个人漂浮装置是指符合1972年10月发布的标题为“个人漂浮装置的标准”的加拿大通用标准委员会标准65-GP-11中规定的标准的个人漂浮装置; (个人花絮)

 

飞行员的自派遣,是指机长负责遵守有关飞行计划和飞行值班的所有决定; (飞行员培训)

 

“定位”是指应航空运营人的要求,将飞行机组人员从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地点,但不包括往返于适当住宿或该成员住宿的旅行; (会场就位)

 

动力滑翔机是指一架飞机,其发动机不工作,具有滑翔机的飞行特性; (平面推进器)

 

动力降落伞飞机是指由动力驱动的重于飞机的飞机,其飞行力来自于柔性降落伞型机翼表面的空气动力反应; (降落伞降落伞)

 

精确进近:是指飞机使用方位角和滑行路径信息进行的仪表进近; (精密方法)

 

初级结构-是指承受飞行,地面或压力载荷的结构; (结构基数)

 

私人飞机:是指根据第202.16和202.17条注册为私人飞机的飞机; (aéronefprivé)

 

私人经营者:是指私人经营者注册文件的持有人; (私有特权)

 

私人运营商证书[已废除,SOR / 2014-131,S。 1]

 

私人运营商注册文件-指根据604.04(2)条款发布的文件; (文件d'enprivistrement d'exploitantprivé)

 

防护呼吸设备-指旨在遮盖佩戴者的眼睛,鼻子和嘴巴或装备有附件设备以保护眼睛并保护佩戴者免受烟,二氧化碳或其他有害气体影响的鼻子和嘴巴的设备; (保护吸入器)

 

快速戴口罩:是指一个氧气面罩,一个人可以用一只手在五秒钟内将其固定在脸上,并立即提供氧气; (面具à味mis急速)

 

登记的机场是指部长根据第三部分第1款登记的机场; (aérodromeenregistré)

 

遥控飞机:是指由不在飞机上的飞行员操作的可导航飞机,但气球,火箭或风筝除外; (aéroneftélépiloté)

 

遥控飞机系统或RPAS是指一组可配置元素,包括遥控飞机,其控制站,命令和控制链接以及飞行操作中所需的任何其他系统元素; (Systèmed’aéroneftélépilotéou SATP)

 

修理:是指纠正航空产品中的缺陷或将航空产品恢复到适航状态; (赔偿)

 

维修设计批准指的是文件,包括部长在2009年12月1日之前根据第513.11或513.22条发布的维修设计证书,以记录以下内容:

 

(a)有关维修文件中以序号标识的航空产品的维修设计,或

 

(b)关于航空产品或其任何部件的修理的修理过程,该修理过程在文件中由序列号,零件号或该组件独有的其他标识标识; (概念批准)

 

维修设计证书[已废除,SOR / 2009-280,S。 1]

 

可报告的服务难度:指影响或如果不加以纠正可能会影响航空器,其乘员或任何其他人的安全的服务困难; (难以获得服务的信号器)

 

要求检查:是指按维修时间表,适航限制或适航指令要求对航空产品进行的检查,除非适航指令规定可以由机组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义务)

 

要求的起飞距离:是指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起飞距离或全部发动机工作的起飞距离的115%,以较大者为准; (距离德·埃科拉奇博物馆)

 

要求的起飞跑道-是指一台发动机不工作的起飞跑道或占所有发动机工作的起飞跑道的115%,以较大者为准; (roulement au décollageexigé)

 

就飞机向跑道进近而言,所需的视觉参照系指跑道进近区域的那部分或那些视觉辅助设备,当飞机驾驶员观看时,使驾驶员能够对飞机进场进行评估。飞机位置和位置变化率,以便继续进近并完成着陆; (référencevisuelle要求)

 

休息期:是指飞行机组成员下班的连续时间,不包括往返私人经营者或航空经营者提供的适当住宿的时间; (périodede repos)

 

限制空域:指《指定空域手册》中所规定的固定尺寸的空域,并且根据该手册中规定的某些条件限制飞机的飞行; (espaceaérienréglementé)

 

受限制的加拿大航空飞行员-指由NAV CANADA发布的航空信息出版物,其中包含有关受限制的仪器程序的信息; (加拿大航空飞行员restreint)

 

火箭是指含有自己的推进剂的弹丸,它的飞行依赖于由连续释放迅速膨胀的气体的喷射而建立的反应; (fusée)

 

跑道可见度:是指沿着跑道可以看到和识别的可见度标记或强度大于或等于1000坎德拉的灯光的距离; (滑雪道上的风景)

 

RVR或跑道视觉范围:是指飞机驾驶员在跑道中心线上可以看到的跑道表面标记或描绘跑道或识别该中心线的灯光的范围; (RVRouportéevisuelle de piste)

 

对于跑道,RVR A是指与跑道入口相邻的RVR检测设备; (RVR«A»)

 

对于跑道,RVR B是指与跑道中点相邻的RVR检测设备; (RVR«B»)

 

RVSM空域或缩小的垂直间隔最小空域-指垂直间隔最小为1,000英尺的空域,其水平和垂直限制为

 

(a)关于《指定空域手册》中指定的加拿大空域,以及

 

(b)关于外国领空,由外国主管航空当局指定或以其他方式认可; (espaceaérienRVSMouespaceaérienàespacement最小垂直方向)

 

安全带:系指由束带或束带与肩带组合而成的个人约束系统; (塞努里特城堡)

 

安全管理系统-指文件化的风险管理流程,该流程将运营和技术系统与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以确保航空安全或公众安全; (安全系统)

 

安全驾驶员是指一名飞行员,负责监视另一名在模拟仪表飞行中操作飞机的飞行员; (皮洛特·德·塞库里特)

 

SCATANA计划或空中交通和导航设备的安全控制计划[已废除,SOR / 2002-352,s。 1]

 

SCDA非精确方法是指稳定的恒定下降角非精确方法; (非精密SCDA方法)

 

定期维护是指按照本规章,维护时间表或适航指令按预定间隔进行的任何维护; (维护计划)

 

就航空器或航空器零件而言,可维修的是指适合飞行且安全的装置; (服务)

 

服务困难:是指航空产品的故障,故障或缺陷; (服务困难)

就航空产品而言,维修是指清洁,润滑和补充不需要拆卸产品的液体; (entretien courant)

 

肩背带-指用于约束人的上半身的任何装置,包括单条斜上躯干带或双上躯干带; (ceinture-baudrier)

 

观光操作-指在出发点离开乘客的空中作业; (游览艾里安)

 

小型飞机:是指最大允许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66磅)或以下的飞机,或最大允许起飞重量为2730公斤(6018磅)或以下的直升机; (小爱隆娜)

 

小型遥控飞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至少为250克(0.55磅)但不超过25千克(55磅)的遥控飞机; (小aéroneftélépiloté)

 

南部国内空域:指在《指定空域手册》中如此指定和划定的空域; (南苏丹国际空间公司)

 

特殊航空活动-包括飞行表演,低空飞行,特技飞行,飞翔或热气球节; (表现为aéronautiquespéciale)

 

特殊VFR飞行是指由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授权的VFR飞行,该飞行根据第六部分第二部分第六节在VMC的控制区内进行; (VFR卷特别版)

 

特种航空服务-意味着航空测绘,航空测量,航空摄影,森林火灾管理,消防,航空广告,滑翔机牵引,降落伞跳跃,空中建筑,直升机记录,空中观光,飞行培训,空中检查和监视以及空中喷涂服务; (服务aériensspécialisés)

 

标准621指运输部发布的《通用运行和飞行规则标准》中的障碍物标记和照明标准; (规范621)

 

就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或维护而言的适航标准,是指以最低标准描述该航空产品的构造,材料和性能或物理特性的特性和属性,以及包括确定符合或维持第五部分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程序; (norme denavigabilité)

 

就航空器而言,标准零件是指按照以下规定制造的零件:

 

(a)由设定共识标准的组织或政府机构建立,发布和维护,并且

 

(b)包括设计,制造,测试和验收标准以及识别要求; (标准)

 

标准压力区-指不在高度计设置区域内的所有加拿大国内领空; (基于d'utilisation de la pression标准)

 

车站是指用于提供航空情报或服务的设施; (站)

 

停机道:是指在跑道末端沿起飞方向在地面上具有矩形区域的矩形区域,该区域具有与跑道相同的宽度,为在起飞被拒绝的情况下停止飞机提供了合适的区域; (延期d’arrêt)

 

合适的住宿-指噪音最小,通风良好且具有控制温度和光线水平的设施的单人卧室,或者在没有此类卧室的情况下,适合现场的住宿和季节,应将噪音降到最低,并提供足够的舒适度和免受元素的影响; (适当的邮寄)

 

补充型号合格证:是指一种文件,包括根据《航空条例》第214条于1996年10月10日之前签发的有限补充型号批准书和补充型号批准书,以及根据513.11或513.22条于2009年12月1日之前签发的有限补充型号合格证。由部长记录对样式设计变更的批准

 

(a)文件中以单个序列号标识的航空产品,

 

(b)经单一类型证书批准并在文件中由其序列号标识的几种相同类型或型号的航空产品,或

 

(c)经单独的型式证书批准并在文件中标识的几种不同类型或型号的航空产品; (类型证明书)

 

表面-指任何地面或水,包括其冻结的表面; (表面)

 

起飞方式

 

(a)就飞艇以外的飞机而言,离开支撑面的行为,包括起飞跑道和紧接离开该表面之前和之后的行为,以及

 

(b)就飞艇而言,使飞艇不受约束的行为,包括紧接在使飞艇不受约束之前和之后的行为; (décollage)

 

TAWS或“地形意识警告系统”是指一种旨在向飞行机组提供听觉和视觉警报的飞机系统,以帮助防止受控飞行进入地形,障碍物或水中; (TAWSousystèmed'avertissement et d'alarme d'impact)

 

终端控制区:是指在主要机场附近建立的受控空域,在该空域内根据空域分类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航站楼码头)

 

对于气球,系留飞行是指在气球通过约束装置连接到支撑表面时飞行。 (vol captif)

 

可用的TODA或起飞距离-指可用的起飞行程的总和,如果提供了净空道,则是机场运营人宣布的可用净空道的长度; (可使用TODAoudistance dedécollage)

 

可提供TORA或起飞跑道:是指机场的运营人宣布的适用于飞机起飞期间地面运行的跑道的长度; (TORAoudistance de roulement可使用的audécollage)

 

轨迹是指飞机路径在地球表面上的投影,该路径在任何点上的方向通常以相对于北方的真实,磁性或网格度表示; (路线)

 

应答机空域:指受控制的空域,由第601.03节所指的空域组成,在该空域内适用第605.35节中规定的航空器设备要求; (空间应答器

 

运输类飞机是指根据《适航手册》第525章或同等国外适航标准认证的飞机,或根据《适航手册》第529章或同等国外适航标准认证的直升机; (aéronefdecatégorie运输)

 

真实马赫数:是指飞机的真实空速与飞行高度处的局部声速之比; (nombre de Mach vrai)

 

类型

 

(a)当用于人员执照时,是指特定型号和型号的飞机,包括对其的修改,但不会改变其处理或飞行特性,并且

 

(b)当用于航空器的证明时,是具有类似设计特征的航空器的分类; (类型)

 

型式证书是指

 

(a)部长颁发的文件,包括在1996年10月10日之前根据《航空条例》第214条签发的型式认可,以证明文件中确定的飞机,飞机发动机或螺旋桨的型式设计符合适用标准记录在型号合格证数据表中的航空产品,或

 

(b)由外国适航当局对航空产品的型式设计具有管辖权的文件,该文件等效于(a)款中所指的文件,并已由部长接受,以颁发下列证书:适航性(类型证明)

 

字体设计意味着

 

(a)符合适用于航空产品的标准的定义航空产品的设计特征所必需的图纸和规格,以及这些图纸和规格的清单,

 

(b)定义航空产品结构强度所必需的有关尺寸,材料和制造工艺的信息,

 

(c)适用的适航标准要求下,飞机飞行手册的批准部分,

 

(d)《适航手册》适用章节中有关持续适航说明的适航限制部分;和

 

(e)允许通过比较确定相同类型或型号的后期航空产品的适航性和(如适用)环境特征所需的任何其他数据; (定义类型)

 

超高频是指超高频; (超高频)

 

超轻型飞机:是指先进的超轻型飞机或基本的超轻型飞机; (avionultra-léger)

 

不可预见的运行情况-指不可航空运营商或私人运营商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不可预见的不利天气,设备故障或空中交通管制延迟; (情况不适当)

 

UTC是指协调世界时; (世界标准时间)

 

船舶是指除水上飞机以外用于水上航行的任何船舶,船只或其他浮动结构; (导航)

 

VFR是指目视飞行规则; (VFR)

 

VFR飞机是指在VFR飞行中运行的飞机; (aéronefVFR)

 

VFR飞行是指按照视觉飞行规则进行的飞行; (体积VFR)

 

VFR OTT表示VFR最高; (VFR OTT)

 

VHF是指非常高的频率; (甚高频)

 

能见度标记是指尺寸合适的深色物体,可作为评估跑道能见度的参考; (视力平衡)

 

能见度报告是指可能包括跑道能见度,地面能见度和RVR的报告; (仁慈的人生观)

 

VMC或视觉气象条件是指等于或大于第VI篇第2子部分VI分区中指定的最小值的气象条件,以能见度和与云的距离表示。 (VMCouconditionsmétéorologiquesde volàvue)

 

(2)除本规例另有指明外,凡提述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分类,标准,程序或其他规格,均指不时修订的该分类,标准,程序或规格。

 

102.01本条例不适用于

 

(a)在国防部长的授权下进行机动的加拿大右翼military下的军用飞机;

 

(b)加拿大国防部长根据该法第5.9(2)款将其免于适用本规章的程度的加拿大以外国家的军用飞机;

 

(b.1)在室内或地下操作的遥控飞机; 要么

 

(c)火箭,气垫船或地上机翼的机器,除非本规章另有规定。

 

103.02(1)航空器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在部长给予的合理通知下,按照通知将该航空器供检查。

 

(2)每个人

 

(a)是加拿大航空文件的持有人,

 

(b)是持有加拿大航空文件,技术记录或其他文件所针对的飞机的所有人,运营人或机长,或

 

(c)拥有加拿大航空文件,技术纪录或与飞机或商业航空服务有关的其他文件

 

应根据和平官员,移民官员或部长的要求,出示加拿大航空文件,技术记录或其他文件,以供检查。

 

(3)任何人均不得

 

(a)将加拿大航空文件借给本条例无权获得的任何人,或允许任何人使用加拿大航空文件;要么

 

(b)破坏,更改加拿大航空文件或使其变得难以辨认。

 

(4)就本条而言,其他文件包括由航空器的所有人,经营人或机长为保持任何行动,活动,表演而制作,持有或保持的所有文字,论文和其他记录。飞机的使用或所有者,运营人或机组成员关于该飞机的任何活动,无论法律是否要求制作,持有或维护这些文件。

 

-------------------------------------

601.14在这个部门

 

定向明亮光源是指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或对飞机造成损害或对飞机上人员造成伤害的任何定向光源(相干或非相干),包括激光; (来源lumineusedirigéede forteintensité)

 

消防管理机构是指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免遭火灾的政府林业服务部门或其他消防管理机构的官员; (负责任的德拉·鲁特·孔特雷·辛迪迪)

 

森林火灾区域是指地球表面上正在燃烧的木材,草或任何其他植被或建筑物的区域。 (régionsinistrée)

 

森林消防飞机的运行限制

601.15任何人不得操作飞机

 

(a)在森林火灾地区之上或在距离森林火灾地区不到3,000英尺的森林火灾地区五海里以内的任何地区之上;要么

 

(b)在根据第601.16条发布的航行通告所描述的任何空域中。

 

签发NOTAM,用于森林消防飞机的运行限制

 

01.17第601.15条不适用于

 

(a)应适当的消防当局的要求操作飞机的人; 和

 

(b)运输部门的人员,他们在执行与监视和执行航空立法有关的职责时驾驶飞机。

 

601.20除第601.21条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不得以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或对航空器造成损害或对航空器上的人员造成伤害的方式,将定向明亮光源投射或促使投射到通航领空。

 

601.21(1)任何计划将定向明亮光源投射或安排投射到通航领空的人,在投射之前,

 

(a)向部长提交书面请求,授权将定向明亮光源投射到可通航领空; 和

 

(b)获得部长的书面授权。

 

(2)如果投影不太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或对航空器造成损害或对航空器上的人员造成伤害,则部长应在收到授权请求后签发书面授权。

 

(3)部长可以在授权书中指明确保该投影不太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或对飞机造成损害或对飞机上人员造成伤害的必要条件。

 

601.22(1)任何机长不得故意将飞机进入定向明亮光源射入光束或投射到定向明亮光源的区域内,除非按照航空器发布的授权进行操作 部长。

 

(2)如果飞机的运行不太可能对航空安全造成危害,则部长可以发布授权。

606—Miscellaneous

军需品

606.01除非该飞机是加拿大飞机或部长已授权运输此类设备,否则任何人均不得在该飞机上携带旨在用于战争的武器,弹药或其他设备。

 

900.01以下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自主装置:就遥控飞机系统而言,该系统的设计不允许飞行员干预飞行管理。 (自动组)

命令和控制链接:是指在遥控飞机和控制站之间的数据链接,用于飞行管理。 (联络与指挥官)

控制站:是指远离遥控飞机并从中控制和监视飞机的设施或设备。 (poste decontrôle)

检测和避免功能:是指能够看到,感知或检测有冲突的空中交通或其他危险并采取适当行动的能力。 (功能和保护功能)

 

第一人称视角设备是指一种设备,该设备生成流视频图像并将其传输到控制站的显示器或监视器,从而使远程驾驶飞机的飞行员从机上飞行员的角度飞行。 (个人优先权的存款)

 

飞行终止系统是指在启动时终止远程驾驶飞机的飞行的系统。 (中断系统)

 

飞走装置:对于遥控飞机,命令和控制链接的中断或丢失,使飞行员不再能够控制飞机,并且飞机不再遵循其预编程的程序或以可预测的或有计划的方式。 (派生)

 

强制性措施:是指为防止不安全或潜在的不安全状况而对系统的制造商认为必要的遥控飞机系统的检查,维修或改装。 (确保义务)

 

有效载荷:是指在机上或以其他方式连接到远程驾驶飞机但并非飞行所必需的系统,物体或物体集合。 (收费工具)

 

目视视线或VLOS表示:始终与远程驾驶飞机保持独立的视觉接触,足以保持对飞机的控制,知道其位置,并能够扫描其运行所在的空域为了执行检测并避免其他飞机或物体的功能。 (VLOS的指导)

 

视觉观察员:是指训练有素的机组人员,协助飞行员确保在视觉范围内安全飞行。 (观察员视野)

应用

900.02本部分适用于遥控飞机系统的运行。

 

鲁莽或疏忽大意的行动

900.06任何人均不得以鲁莽或疏忽的方式操作遥控飞机系统,以致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安全或任何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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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密度对飞机的性能有重要影响。 随着空气的减少

密集,它减少了:

  • 动力,因为发动机吸入的空气更少
  • 推力,因为螺旋桨在稀薄的空气中效率较低
  • 抬起,因为稀薄的空气对机翼施加的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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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操作类别:

 

受控空域-无人机将在由空中交通管制(A-F级)控制的空域内飞行的操作

靠近人员-无人机将在与该操作无关的任何人30米(100英尺)和5米(16.4英尺)范围内飞行的操作

飞越人员上方-无人机将在5米(16.4英尺)内飞行或直接在与该操作无关的任何人员上方飞行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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